王愈诗:解读《道德经》无为而无不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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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分类:情感挽回

在《道德经》第三章中,老子对“无为而治”的观点进行了具体论述。“为无为,则无不治。”老子认为:圣人之智在于“无为”。只要人的心里没有贪念,就不会有不满之心,争夺之心。而志向是人心滋生贪欲的前因,如果一个人内心产生了志向,他就会为了实现自己的这一志向而不择手段,这也是所有恶行出现的前提。在老子看来,圣人、君主“为无为,则无不治。”但这里所说的“无为”其实指的是一种境界,并不是让人们什么都不去做,而是让人们不去做那些无益、无效、无趣、无聊的事,更不能去做蠢事。“无为”是一种办事原则,是让人们要理智的把握好“不做什么”。“无为”还是一种豁达聪明的风格,也有它的规则和底线是不容忽视的。

主观“无为”,不被概念所困扰,顺乎自然的相互作用,身心自然无所不为,心境自然无所不为,天下自然无所不为,宇宙世界,万事万物自然无所不为,一切自然无所不为。个体意识从生到灭,也就是从迷到悟,而整个生、灭、迷、悟的过程,是通过心与境自然的相互作用来完成的。少一些观念的干扰和障碍,这个过程就会短一些,痛苦和烦恼就会少一些。反之,这个过程就有可能会被自我延长数倍,甚至无数倍,这就是区别所在。

因为人们本身都处在一个相对的层面,所以他们对相对的境界感受是非常真实的,尽管本来面目从来没有变过,但是在他们的错觉中,却是千变万化的,尽管其本质是“无为”的,但是在这个相对的境界中,却是无所“不为”的。心、身、口、意及其相应的境界,是千变万化而无所不“为”的。

那么,我们怎么样才能进入到一种自然的、有序的、良性的循环状态之中呢?就是主观“无为”。必须要跳出种种观念的条条框框,不受各种理论和概念的干扰,顺乎这个境界最本质的自然相互作用,让心和境在自然的相互作用中逐渐磨灭,从而打破错觉的自我状态及其错觉,并自然的磨灭其习惯性,终止其惯性趋势,彻底打破其局限和扭曲带来的错觉,回归到本来面目的本来圆满的自体。千变万化的,是错觉的自我错觉,是相对的状态及其错觉,是相对的状态及其相对的感受,是自我的状态以及自我的感受,本质上都是错觉。但正是因为心和境二者都是错觉,是在同一个层面上的,所以相对来说,彼此之间的作用又是相对很真实的,在自我的感受中,一切都是很真实的,可“为”的。

在老子看来,只有“无为”才能“无不为”,也就是从表面上看是“无为”,(什么都不管),而实际上却达到“有为”(无所不管)的境界。其实这不是“无为”,而是“有为”。一个人要有所“不为”才能有所“为”。符合客观规律的“为”越“为”越有效,相反,不符合客观规律的“为”,则会越“为”越糟糕。

王愈诗,原名王伟,情感挽回专家,风水师、道士,自幼爱好国学、易经风水,喜欢研习道家文化,后有缘认识国际风水大师无量子道长,并拜入其门下修道,深得无量子道长真传,习得道法、法事、灵符绘画及现代新派城市风水知识,特别是在和合术和合法事方面得到真传,颇有心得,愿有情人终成眷属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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